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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核准情况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副总经理曾培炎主持研究我国核电发展问题会议上,“原则同意尽快启动浙江秦山二期3号、4号两台65万千瓦机组,并将项目建议书按程序尽快上”。
2004年3月23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正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秦山核电二期工程扩建3、4号机组的项目申请书。
2004年5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评估。
2004年9月2日,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2004年10月28日,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批准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厂址安全评价报告》。
2004年1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批准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可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4年12月15日,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按照项目核准制的要求正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了秦山核电二期工程扩建3、4号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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