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3日,秦山第二核电厂为充分贯彻核应急工作的“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24字方针,组织进行了电厂第二次场内应急综合演习。
应急演习,是为了检验核电厂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演习经历了“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三种事故等级,历时两个半小时,最终再一次验证了《秦山第二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应急准备工作和相关的执行程序是有效、可行的,达到了演习预期目标。